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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囑託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買者,請於115年7月28日上午10點30分到場購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7-15
  • 資料點閱次數:25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472、475條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拍賣時間:中華民國115年7月28日(二)上午10時30分開始競價拍賣。
  • 115年7月28日上午9時30分至10時30分在本署大型贓物庫開放閱覽拍賣標的物。
  • 當天上午10時0分至10時30分受理應買人憑國民身分證登記及領取號碼牌,逾時未登記不得參與拍賣。
  • 拍賣地點: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大型贓物庫(嘉義市東區新生路302巷35號)。
  • 拍賣物品:車輛,詳如拍賣車輛附表所示。(同步公布於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
  • 以當日出價最高並高於核定底價且當場繳清價金及鑑定費者拍定始為有效,本署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拍賣物品需於當日由買受人自行領回,本署不負保管之責。
  • 若欲辦理移轉過戶登記,依法需由拍定人繳清欠稅、欠費、罰鍰等,始能辦理移轉過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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