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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115年3月18日公告拍賣本署108年保管字第284號等扣押物品3件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5
  • 資料點閱次數:4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5年2月23日
發文字號:苗檢熙總字第11509000320號

主旨:公告拍賣本署108年保管字第284號等扣押物品3件,有意承購者屆時請攜帶身分證到場競買。

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115年1月27日檢總卯字第11509500360號函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物品:普通重型機車2輛、貨車1輛(如附件)。

二、拍賣時間:115年3月日18日上午10時30分。

三、拍賣地點:臺中市潭子區中山路1段400號。

四、拍賣方式:以現場出價最高且高於底價,經公開喊價3次後,仍無人出價更高者為拍定人,拍定人並應當場登記身分證及繳清價款。

五、拍賣標的物依現況點交,拍定人就拍賣標的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拍定人繳納拍賣價金後,應即領取拍賣標的物,原保管人不負保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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