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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於113年7月22日公開拍賣沒收扣押物品船舶一艘,有意承購者屆時請攜帶身分證到場競買。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6-20
  • 資料點閱次數:363

臺灣苗栗地方檢察署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3年6月17日
發文字號:苗檢熙總字第11309001620號

主旨:本署公開拍賣沒收扣押物品船舶一艘,有意承購者屆時請攜帶身分證到場競買。

依據:臺灣高等檢察署113年6月14日檢總卯字第11309003140號函准辦理。

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113年7月22日上午10時開放觀覽,上午10時30分進行拍賣。

二、拍賣地點:臺中市清水區中社路900號(海巡署中部分署第三岸巡隊)。

三、拍賣物品:動力舢舨1艘(含40P舷外機、油桶、電瓶各1),拍賣底價新台幣20375元。

四、拍賣方式:以現場出價最高且高於底價,經當場公開呼叫3次後仍無人出更高價者為拍定人,並當場登記身分證及繳清價款。

五、拍定人應於113年7月26日上午10時至臺中市清水區中社路900號領取上開拍定船舶。

六、本署對於拍賣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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