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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拍賣沒收物,有意承買者,請屆時到場購買(拍賣時間:中華民國110年2月1日(一)下午2時30分開始競價拍賣。)。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01-19
  • 資料點閱次數:6761

依  據:刑事訴訟法第472475條等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 拍賣時間:中華民國11021()下午230分開始競價拍賣。
  • 110年129日上午10時至12時,在法務部南區大型贓物庫(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二路50號)開放閱覽拍賣之車輛編號第19UR-8620號自用小客車;21日下午20分至230分在本署開放閱覽其餘拍賣標的物。
  • 當天下午20分至230分受理應買人憑國民身分證登記及領取號碼牌,逾時未登記不得參與拍賣。
  • 拍賣地點: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嘉義市東區林森東路286號)。
  • 拍賣物品:檜木藝品、黃金飾品、工具類、電腦類、電子產品類以及車輛等物品,詳如拍賣清冊所示。(同步公布於本署網站/電子公布欄)
  • 以當日出價最高並高於核定底價且當場繳清價金者得標,本署不負瑕疵擔保責任,拍賣物品需於當日由買受人自行領回,本署不負保管之責;車輛需於30日內領取,逾時未領取者,依法需負受領遲延責任。
  • 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COVID-19),經主管機關通知為居家隔離、居家檢疫或自主健康管理者、體溫超過攝氏5度者、未辦理實聯登記者(憑證登記並取得號碼牌)均禁止入場,應買人需配合手部消毒並填寫健康聲明書,拍賣過程需全程配戴口罩並保持最少1公尺以上之社交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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