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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06年10月30日拍賣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5
  • 資料點閱次數:7701

主旨:公告拍賣沒收物品一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依據:奉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106年9月26日檢總卯字第10609005300號函辦理。 公告事項: 拍賣日期:民國106年10月30日(星期一)上午9時30分。 拍賣地點:高雄市前鎮區草衙二路50號。(南區贓證物庫) 拍賣物品:汽車、金飾、電腦、機械五金工具等物品一批。 拍賣方式: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經主拍人叫價3次,無再有人加價,並當場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承買人須提出國民身分證)。 拍賣方法: (一)據97年8月14日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檢總卯字第0970008979號函示意旨,為減少物品逐件拍賣之複雜性,本署將採多件物品集合成批之方式,分批拍賣;物品數量之決定權取決本署,現場參與應買者無表示權。 (二)五金機械一批(84檢管8942)現存於本署左營贓物庫(高雄市左營區重政路79號)有意競標者,得於106年10月27日(星期五)上午10時正至上開地點查看拍賣物,拍賣當天僅 提供圖片供現場民眾競拍,再由贓物庫與承買人約定期日至左營贓物庫領取拍得物。 注意事項: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公告之拍賣清冊僅供參考,拍賣物以現場實物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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