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地方法院檢察署106年3月21日上午10時時拍賣刑事扣押車輛公告(106年度變價字第1號)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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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事項:
一、拍賣日期:中華民國106年3月21日上午10時。
二、拍賣地點:嘉義市東區新生路302巷38號旁本署大型贓物庫。(google地圖)
三、拍賣原因:本本次拍賣標的車牌號碼AMC-9706號車輛1部為
被告之財產,被告已坦承詐欺犯行,本件拍賣物疑似為被告
以犯罪所得購入,且有喪失毀損之虞及不便保管情事,經
被告請求,由本署依刑事訴訟法第141條第1項、檢察機關
辦理刑事案件偵查中扣押物變價應行注意事項等規定進行
拍賣,賣得價金將由本署保管。
四、拍賣物品:車牌號碼AMC-9706號車輛1部(車輛照片(pdf檔案))
1、廠牌:BMW。
2、顏色:銀。
3、車種:自用小客車。
4、車身式樣:轎式HID頭燈。
5、出廠年月:西元2005年7月。
6、排汽量(cc):2497。
7、品質:
於106年2月15日檢視時該車輛能發動,外觀維護情形
尚佳,烤漆有部分明顯刮擦痕跡,惟目視車身鈑件、
底盤外觀無碰撞痕跡。
8、動產擔保:查無設定動產擔保。
9、稅費及違規罰鍰:依據臺北市稅捐稽徵處大同分處106
年2月2日北市稽大同乙字第10663317200號、臺北市交
通事件裁決所106年2月2日北市裁管字第10631374400號
函復結果,車牌號碼AMC-9706號自用小客車1部,無欠
稅、罰鍰及交通違規罰緩。
五、觀覽拍賣物之日期及處所:
106年3月21日上午9時30分起至10時止,在嘉義市東區新生路
302巷38號旁本署大型贓物庫。
六、拍賣方式:
(一)凡欲參加拍賣競買者,需攜帶國民身分證準時到場。
(二)現況點交,買受人就拍賣物無瑕疵擔保請求權。
(三)拍賣以超過拍賣底價,現場出價最高,經當場公開呼叫三
次後仍無人出更高價者為拍定人;現場所出價款未達拍賣
底價者,得不予拍定。但經檢察官當場同意減價者,得續
行拍賣程序,減價次數以2次為限。
(四)拍定人應出示國民身分證辦理登記,並需於當日支付本署
拍賣價金;支付本署之拍賣價金得以現金、銀行業之本行
支票支付。若當日未能完成上揭程序者,其拍定視為無效
,並應賠償本署當日進行拍賣程序所支出之費用。
(五)本件拍賣拍定後所得價金,價金直接點交本署人員後,再
由本署開立正式收據予拍定人。
(六)確認拍定人已繳納拍賣價金後,即由拍定人現場自行取走
拍定標的物,本署不負保管責任。如無法當日取走標的物
,本署將酌收場地使用費用。
(七)本件拍賣拍定後,本署將發函監理單位解除車輛禁止異動
處分,拍定人仍須自行前往監理單位辦理相關過戶登記,
如該部車輛有積欠牌照稅、燃料費及交通違規罰鍰等,拍
定人須先繳清始得辦理過戶登記,本署不予代辦車輛過戶
作業。
(八)本件拍賣車輛並無鑑定服務費用,惟拍賣車輛屆時若需拖
吊進場,相關拖吊作業費用將先由本署暫墊付,拍定人於
繳納拍定價金時,另需支付本項拖吊作業費用。
(九)拍賣底價:新臺幣2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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