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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01月10日公告拍賣扣押物乙批,有意承購者,請屆時到場競標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8-05-15
  • 資料點閱次數:6749

公告事項: 一、 本次拍賣將與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宜蘭分署聯合舉行,有關該分署拍賣物品等事項,請另參其公告。 二、拍賣日期:106年02月07日(星期二)下午3點。 三、拍賣地點:宜蘭地檢署地下一樓贓物庫前(地址:宜蘭縣宜蘭市縣政西路3 號)。 四、拍賣物品:電腦、五金工具、鏈鋸、汽車等物(詳如附件清冊所示)(電腦主 機已拔除硬碟)。 五、應買資格或條件:中華民國國民,須年滿二十歲,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 六、拍賣方式:現場公開喊價競標,以出價最高,且在核定底價以上,並當場 繳清價金者為承買人,本署就拍出之物品不負瑕疵擔保責任。 七、拍賣須知: (一)凡欲參加競買者,請攜帶身分證或駕照等身分證明文件(以公司行號為 繳款人,請攜帶營利事業證明等相關資料;若非負責人到場,請一併出 示授權委託書),並於當日下午14時50分前登記。 (二)參加競買者,以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經拍賣人喊價三次,無人加價後為 得標,但應買人所出之最高價如未高於底價,則不為拍定。 (三)買受人應憑身分證明文件辦理登記並繳清價金,始可領取拍賣物。 (四)拍賣物之買受人就物之瑕疵無擔保請求權。 (五)基於保護個人資料,本次拍賣之電子設備,業已拔除電子儲存設備或低 階格式化(如:硬碟、記憶卡等物)。 (六)本署此次拍賣之汽車1部係以標的物現狀為拍得標準,並應自行負擔拖 運,競買人競買前請多加注意。 (七)閱覽拍賣物之時間及處所:拍賣前20分鐘在拍賣地點閱覽。 (八)本案承辦人:贓物庫錄事陳先生(電話:03-9253000#125) 備註:其他未盡事宜,本署保留更改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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